第一,高等学校通过考试录取新生、培养人才不能变。虽然选拔人才可以不拘一格,高等学校招生也可以不拘一格,但通过考试来选拔培养人才是一条不能变的原则。古今小外几千年的历史发展经验表明,不进行文化科学知识的考试和能力测试,采取推荐等方式不能保证选拔人才的公平、公正,也就很难选拔具有真才实学和发展潜力的人,人才选拔也特别容易被各种势力所左右,从而滋生各种腐败行为,由此破坏学风、考风和社会风气。我国“文化大革命”期间取消考试,实行“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高校招生制度,就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群众推荐虽有一定的作用,但只能限于思想品德方面,至于知识能力水平、身体健康状况等,群众难以推荐,结果“群众推荐”变成走过场,“领导批准”则成为走后门,这种历史的经验教训必须记取。
第二,统一高考兼顾差异性的原则不能变。近代以来,我国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最初是各高校单独自主招生,但各高校单独招生造成报考专业的不平衡和一些学校教育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加重了考生的负担,不利于考生的成长,因此改为计划招生和统一考试招生。高考招生制度在发展中虽然几经波折和变更,但实行统一的招生考试被证明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长期从事考试制度研究的刘海峰教授指出:“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统一高考的创立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其存在与发展也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历史一冉证明,考试兴,人才选拔与社会发展就有序;考试亡,人才选拔与社会发展则混乱。在我国人口众多但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国情下,必须坚持统一高考,使广大考生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竞争机会。” ‘
第三,考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能变。考试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参考者都是考相同的内存,面对同等的评分标准和同样严格保密的考试环境,凭借自己真实,凭考试成绩来争取进入高等学校继续学习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