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师社会地位不高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但主要因素可归
结为以下两点:
一是待遇偏低。待遇,是对人的劳动应给予的权利、社会政治地位和物质报酬的总称.包括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和社会声望各个方面,其核心是工资报酬的问题。它通常是某种劳动及从事该种劳动的人在社会中被重视程度的标志。虽然经济收入高低并不是影响教师社会地位的惟一因素,但待遇不高,特别是工资收入低,则是教师社会地位难以提高的根本原因.也是影响教师工作积极性与工作能力发挥的主要原因。据广州的调查资料表明:广州市属中学229名教师中.66.8%的教师认为教师待遇低、社会地位低是教师队伍不稳定的主要原因;另在广州市区八所中学的260名教师中,也有52.7%的教师认为待遇低影响了教师工作能力的发挥。
二是教育认识不高。凡是重视教育.认为教育是兴邦治国之根本的国家,都非常注重加大其教育投入,给教师以高报酬、高待遇,提高教师的地位。但我国在这个问题上一直认识不足.很多人甚至一些领导干部头脑中长期存在着这样一些观念:教育是纯消费性事业,只有投入没有产出,因此没有必要在教育上投入太多资金,教师劳动是一种简单的、重复性的廉价劳动,教师是受人恩惠、靠别人养活的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