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开始将高等教育等非义务教育逐步从非市场领域转移到市场领域。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教育领域也开始了同样的改革。
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关注教育产业与教育市场理论。有观点认为:教育是一种产业,是一种特殊产业。既然是产业,就要经营。把教育作为一种产业来经营,目的不是为了娥钱,而是为了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增加收人,以更好地发展教育事业。这与我国《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的非营利性质没有矛盾。学校经营的盈余除了作公积金外,再分一点作为回报,这是经营的结果,相当于购买教育债券,这与办企业不是一回事。如果教育经营都能营利,能收大于支,这不是坏事。这样,教育就可以滚动发展了。教育作为一种服务产业,其服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它既是一种生产性服务,又是一种消费性服务。一方面,社会的再生产首先是劳动力的再生产,教育活动正是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活动;同时人们对教育的投入,能够通过今后所创造的更高经济价值得到回报,因此.可以说教育服务是为了满足生产需求的一种生产性服务。另一方面.人们对教育的投入,不单纯是为了今后能获得更高的经济收入,同时也是为了满足某种求知的需求,甚至是为了满足某种精神消费的需求。接受教育服务,在形式上就是一种消费。因此,可以说教育服务是一种消费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