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教育精神在理论研究中少被注视,因而对其进行理论定性的文章亦较为少见。笔者依据自己对教育精神的理解和体悟,拟对教育精神作如下定义:“教育精神就是建立在某种教育目的或教育理想基础上的,为积极、努力实现这个教育目的或教育理想而形成的稳定的行为方向和行为准则的心理、品格特征。这些心理和品格特征在行为或活动上,表现为诸如勇敢、坚定、坚强、不屈、热爱、高尚等意志和情感素质,能够与一切阻碍教育目的或教育理想实现的社会力量和思想作斗争,是教育目的或教育理想得以坚持和实现的人格力量和品德基础,表现了追求教育目的或教育理想的高尚性、神圣性,以及崇高的动机和品德。”这个定义虽然对教育精神的内涵进行了揭示,但由于定义行为固有的抽象性、概括性,对教育精神内容揭示的还是很不充分和不完全的,所以我们有必要对教育精神的内在规定性进行评价性的探讨。
教育精神作为一种反映人的意识、品格、情感等心理状态的素质,毫无疑义是建立在一定的思想或价值观基础上的,其中教育思想是教育精神的主要内容和基础。教育精神结构中的意志、情感、人格等因素,都是起源于一定的教育思想,并反映了这种教育思想。教育思想或意志是教育精神中最核心和最基本的因素,对教育精神起价值定向或方向指引的作用。然而,由于教育精神并非只是单纯的教育思想,而是教育思想和教育者意志、品格、情感、信念的综合体现,因而教育精神具有明确的价值向性和目标追求。假如我们对教育精神的价值取向进行社会性考察的话,就会发现在社会的思想价值体系中,教育思想的价值水平一般是超过其他社会要素思想价值水平的。而教育精神的价值水平,又是教育思想价值中的高级部分,处于社会思想价值体系的金字塔顶的位置。因此可以说,教育精神代表了教育思想体系中进步的、科学的、文明的教育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