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参加高考的考生在考试前要签个人诚信承诺书。最近几年,提前到了报名时就要签,考生要保证在参加高考的过程中做到诚实守信。但是一个人的诚传真的能这样一签而就的吗?
我没有考证过,以“签字”的方式来“承诺”这种形式好像是从“非典”时开始的。各级领导开始给上级签保证书,保证在自己的辖区内不出现任何问题。后来慢慢发展到高考,让学生签字保证诚信。行为本身没有问题,但总觉得这样不安。
首先,一纸签字绝不能解决问题。高考如此,其他也是如此。如果这一做法真是灵丹妙药的话,我们的反腐可以体矣,我们的社会犯罪也可以体矣。我们让各级领导干部、所有群众签一个诚信的字就万事大吉了。签字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其次,考场“舞弊”更多的是在考场外,这往往又不是学生能左右的。招生是内一系列环节组成的,考场只是其中之一。考场内,两名主监考监视着30名考生*室内配有高清摄像头。因此,考场内学生的作弊行为不易发生。如电白等他的高考舞弊案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考场外,部分不法分子通同舞弊、内外传递试题、传递答案,成为近年考场舞弊中最普遍的现象。
第三,招生录取时的舞弊是真腐败的重要场所。如前几年北航招生事件。我们虽然一直说这一事件打破了招生中的潜规则,试问这种潜规则是每一个老百姓所都能知道并能享受到的吗?当然不是,否则就不会叫“潜规则”。既然不是每一位老百姓都能享有,那么这种潜规则又是为谁而定?为何而出呢?再者说,既然说招生录取工作是公开、公平、公正,那为什么又会出来一个什么“潜规则“呢?既有这样的潜规则存在,那让学生签诚信承诺书又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