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发展的关系可以概括为:教育要按照儿童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行,教育主导着和限定看这一发展过程。教育作为发展的决定性的条件,制约着学生的身心发展过程和方向,学生身心发展的趋势、速度和水平,都受到教育曲影响,没有适当的教育就无法实现学生的发展;同时,教育也要以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和持点为依据,如果教育不适合学生心理发展的水平和特点,也不能促使学生得到应有的发展。教育与发展存在着比较复杂的互为依存的关系。教育主导儿宣身心发展,是从不断地向儿童提出新的要求开始的 。

儿童入学以后,新的生活、学习活动对他的身体素质,对他的感知觉、注意、记忆、思维,对他的行为、品德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这种要求反映在儿童身上就产生了新的需要,而儿童原有的发展水平则与这种新的需要相矛盾,为了完成新的学习任务,儿童就要不断地改变自身的身心活动,这就使其发展水平得到逐步的提高。当然,这种新的要求要适合儿童的水平,要求太难或太容易,都同样引不起儿童学习的需要,只有要求适当又具有一定的难度,才能实现它的主导性的作用。教育促进与限定儿童的发展是以不断地向儿童提出新的要求为起点的,没有要求也就没有教育,也就没有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