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以义务为本位,法律则讲究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与统一。道德规范更多的是强调放弃个人的利益,旨在引导人们追求具有利他主义和奉献精神的理想人格;而法律则保障个人正当、合法的权益.强调每个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负有尊重他人权益的义务,旨在要求人们以公正、正义的原则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道德是比法律规范更为广泛存在,更为基础的事物,法定权利可能来源于某些道德原则。从性质上看,教育法规的约束比较肯

定,在违法与不违法之间界限一般比较明确,这种约束具有强制性质;而教育道德的约束具有导向性质,其约束主要体现为教师的自我要求,即通过教师的自觉遵守来实现。

从实现机制上看,教育法规作用的实现,或者说一定主体对教育法律规范的遵守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量。这种强制力量以国家的暴力机器为代表,通常指一定政权掌握下的军队、笛察以及监狱等。这种外在的强制力量通过对行为主体形成一定威慑力量,制约行为主体的行为方式和行为内容。而教育道德作用的实现,或一定主体对教育道德规范的遵守,主要是靠主体主观内在的道德价值判断来支配的,即主要靠发自内心的信念力量。信念就是讲良心、讲是非观念、讲善恶观念、讲荣辱观念。这种信念一旦确立,就会产生巨大的精神力量,产生用教育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教育行为的自觉要求。